学术论文,有自然科学学术论文与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学术论文,也叫理工科论文,又叫科技论文,包括科学理论论文、应用技术论文、实验报告与科技史等研究性论着。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即通常所谓文科学术论文,包括文、史、哲、政、经、法、教青、传播等等各种大小学科及其不同专业分支的学术论着。这些论着,作为科研成果,通常要经过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审评鉴定,才能传播于社会,付之于应用。至少要经过报刊图书等出版机关的编审们鉴审评定,才能发表,公之于众。对于上述两类学术论文的鉴审评定与发表出版,虽然有不同的要求,但又有很多相通之处。这里我们主要以文科学术论文为例进行阐述。

学术论文,从学术价值的品位来看,有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等不同的层级。对它们鉴审评定时,各有不同的要求和标准。其中,学年论文主要是评审检验大学生和研究生经过一年学习所达到的有关学科的学术水平,毕业论文主要是评审检验大学生和研究生经过几年的科学教育临近毕业时所达到的整个专业学科的学术水平。

撰写与评审学位论文,是改革开放后我国高等教育部门,逐步切实推行学位制以来,对高等学校的教学与科研提出的学术品级要求。
学位制是国家或高等学校以学术水平为衡量标准,通过授予一定称号来表明专门人才知识能力等级的制度。学位是评价学术水平的一种尺度。学位的授予建立在严格的科学训练和考核基础之上。获得学位,不仅是国家给予获得者的一种荣誉和鼓励,而且是在得者学习成绩和学术水平的客观标志。
在国外,学位制度是从中世纪开始出现的。它的历史是与文凭、证书密切联系的。欧洲中世纪时大学对符合教师条件的人加以认可,由基督教教会当局批准,授予硕士学位。这种学位仅仅是”教师”的代名词。1180 年以后,法国巴黎授予了第一批神学方面的博士学位。到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已有许多国家建立了学位制度。近儿十年,随着学术事业的突飞猛进,学位制度得到迅速发展和进一步完善。

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巳有类似今天学位制的鱼型,但严格地说,是近代才开始建立自己的学位制的。1935 年4 月曾公布《学位授予法》,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入和当时的教育与科学落后,学位法未能全部实施。从1935-1949 年的14 年间,只授过学士学位和200 多个硕士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4-1957 、1961-1964 、1965 年曾三次施行学位制度,但没有坚持下来。1980 年2 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自1981 年1 月1 日起施行。从此,我国的学位制度得到正常实施。
实践证明,实行学位制能促进教育租科学事业的发展,促进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实行学位制,国家就有了一个衡量高等教育质量和评价学术水平的客观标准;有利于促进高等教青质量的提高,为选拔和使用人才提供学术水平考核方面的依据:从而采取措施帮助那些社会急需而科研力量薄弱的学科得到应有的发展 实行学位制,还有利于形成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的社会风气,可以激励人们攀登科学高峰。同时, 也有利于促进国际间学术交流。
我国的学位分级主要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
为了保证学位质量,我国规定,按照学科、专业,从学术力量、教学工作质量、科学研究基础等方面加以综合考察,通过严格审核,确定有权授予各级学位的授予单位。学士学位的审定,是以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为主进行的,在各高校初步审定的基础上,由教育部汇总复核,最后报请国务院批准。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评审,是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进行的。学位委员会评定后,报请国务院批准公布。

学位论文与上述学位的要求标准相应,分为三个品级,即学上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与博士学位论文。不同品级的学位论文,对其内在的学术文化含量,即内容的丰富性、材料的充实性、历史渊源的深厚度、理论思想的创新水平、学科价值与实践意义,以及字数、格式等总体学术分量,都有不同的标准与要求。
不管是哪一种类、哪个品级的学术论文,都要通过科学的鉴审、评定,才能被社会确认。然后,或发表出版,传播于世,或申报专利,提供使用,或据以为定法规、做决策、搞试验的参照。没有经过鉴审评定的论文或着作,只是作者手中的文稿,其学术价值未被社会确认,不具备传播的条件,不能进入社会文化传播网络,也没有产生使用价值,还只是潜在意义上的学术论文。

对学术论文的鉴审评定,就是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以客观地标准对具体的学术论文进行鉴别分析、审核评价,从而确定其价值品位的工作。谁来做这种工作呢?通常是由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专家等高级学者所组成的鉴定委员会,或论文答辩委员会。此外,编辑出版机构的编辑们、编审们,他们或组成编委会,或几位权威审稿人,均可以执行对学术论文的鉴审评定工作。不过,不同的鉴审组织或个人对论文鉴审的目的有所不同。有的是为了结论文作者授学位,有的是为了给论文作者评定职称,有的是为对论文能否发表与出版作出判断,有的是为论文能否提供社会应用或政府参考做出鉴定。不管是哪种目的,对鉴审评定学术论文,共同的标准和要求应是:逐一地仔细地对学术论文进行科学地、客观地、公正地分析评价并作出定论。经过这样的科学鉴定,学术论文的价值显现出来并被社会确认,便可视其所需而投诸使用了。学术论文从而也便产生了使用价值, 也可像商品一样,进人市场。